《晋书·桓冲传》:冲子嗣,为江州刺史,修所住斋,应作版檐,嗣命以茅代之,版付船官。
《孔愉传》:出为会稽内史。在郡三年,乃营山阴湖南候山下数亩地为宅,草屋数间,便弃官居之。
《江逌传》:苏峻之乱,屏居临海,绝弃人事。翦茅结宇,耽玩载籍,有终焉之志。
《儒林传》:范宣,家于豫章。大守殷羡,见宣茅茨不完,欲为改宅。宣固辞之。
《文苑传》:罗含,转州别驾。以廨舍喧扰,于城西池小洲上立茅屋。伐木为材,织苇为席。布衣蔬食,宴如也。
《宋书·臧焘传》:虽外戚贵显,而弥自冲约。茅屋蔬餐,不改其旧。
《孝义传》:何子平,所居屋败,不蔽雨日。兄子伯兴,采伐茅竹,欲为葺治。子平不肯,曰:“我情事未申,天地一罪人耳,屋何宜覆?”以母未葬。
《隐逸传》:孔淳之,草屋蓬户。
《梁书·陆倕传》:于宅内起两间茅屋。杜绝往来,昼夜读书。如此者数载。
《裴子野传》:无宅。藉官地二亩,起茅屋数间。
《陈书·马枢传》:鄱阳王为南徐州刺史,卑辞厚意,令使者邀之。王别筑室以处之。枢恶其崇丽,乃于竹林间自营茅茨而居焉。
《南史·刘善明传》:所居茅斋,斧木而已。
《刘(左王右献)传》:兄弟三人共处。蓬室一间,为风所倒,无以葺之。怡然自乐,习业不废。
《贺琛传》:幼孤,伯父玚授其经业。初玚于乡里聚徒教授,四方受业者三千余人。玚天监中亡,至是复集。琛乃筑室郊郭之际,茅茨数间。年将三十,便事讲授。
《魏书·高允传》:高宗幸允第,惟草屋数间。
《胡叟传》:叟家于密云,蓬室草筵。此等皆士大夫之家,而犹如此,细民自不必论。
《宋书·王玄谟传》:玄谟之围滑台,城内多草屋,众求以火箭烧之,玄谟恐损亡军实,不从。城中即撤坏之,空地以为窟室。
《魏书·甄琛传》:鲜于修礼、毛普贤等率北镇流民,反于定州西北之左人城。屠村掠野,引向州城。州城之内,先有燕、恒、云三州避难之户,皆依傍市廛,草茅攒住。修礼等声云欲收此辈,共为举动。
《隋书·高颎传》:上尝问颎取陈之策。颎曰:“江南土薄,舍多竹茅。所有储积,皆非地窖。密遣行人,因风纵火。待彼修立,复更烧之。”可见南北皆多草舍。
《宋书·周朗传》:朗上书言:“取税之法,宜计人为输,不应以赀。乃令桑长一尺,围以为价;田进一亩,度以为钱;屋不得瓦,皆责赀实。民以此树不敢种;土畏妄垦;栋焚榱露,不敢加泥。”是则公家苛政,亦有阻民修筑者。然以大体言之,则其时生活程度,固只如此也。农家之屋,亦有必须草覆者,如《齐民要术·作豉篇》言:“屋必以草盖,瓦则不佳。”是也。然右所引者,多为人居。
《南史·陆澄传》:王俭尝问澄曰:“崇礼门有鼓而未尝鸣,其义安在?”答曰:“江左草创,崇礼门皆是茅茨,故设鼓,有火则扣以集众,相传至今。”可想见北人东渡时之情形矣。
营造之材,仍以土木为主。观道子山由版筑,萧嶷亦于邸起土山可知。桓嗣以茅茨代版檐,而以版付船官,则时材木似颇难得。梁大宗幽系之后,无复侍者及纸,乃书壁及板障,为诗及文数百篇。
《通鉴注》云:“柱间不为壁,以板为障,施以丹漆,因谓之板障。”大宝二年。此制恐不能多。
观《魏书·杨播传》言:播兄弟旦则聚于厅堂,终日相对,未曾入内,厅堂间往往帏幔隔障,为寝息之所,不言障之以板可知也。
《周书·王罴传》:授西河内史,辞不拜。时人谓之曰:“西河大邦,俸禄殷厚,何为致辞?”罴曰:“京洛材木,尽出西河。朝贵营第宅者,皆有求假。如其私办,力所不堪若科民间,又违法宪,以此辞耳。”西河材木,不必甚多,其为京洛所取资,盖以其相去之近。
真饶于材木者,必在偏僻之区。如《南史·隐逸传》言:邓郁隐居衡山,立小板屋两间;《齐书·氐传》言:仇池无贵贱,皆为板屋土墙是也。
《北史·张耀传》:天平初,迁邺草创,右仆射高隆之,吏部尚书元世俊奏曰:“南京宫殿,毁撤送都。连筏竟河,首尾大至。自非贤明一人,专委受纳,则恐材木耗损,有关经构。爠清直素著,有称一时,臣等辄举为大将。”诏从之。
《周书·若干惠传》:大祖尝造射堂,新成,与诸将宴射。惠窃叹曰:“亲老矣!何时办此乎?”大祖闻之,即日徙堂于惠宅。所以不恤劳人,屡事迁徙,似亦以材木难得故也。
当时能为窟室者颇多。
《晋书·隐逸传》:孙登,于郡北山为土窟居之。登汲郡共人。张忠,永嘉之乱,隐于泰山。服气,餐芝,饵木,修道养之法。其居依崇严幽谷,凿地为窟室。弟子亦以窟居。立道坛于窟上,每旦朝拜之。郭瑀,隐于临松薤谷,凿石窟而居。瞿硎先生,大和末,常居宣城郡界文脊山中。桓温尝往造之。既至,见先生被鹿裘,坐于窟室。
《宋书·武三王传》:南郡王义宣反问至,其子恺,于尚书寺内著妇人衣、乘问讯车投临汝公盖诩。诩于妻室内为地窟藏之。事觉,收付廷尉。诩伏诛。此等似因其时之人,遦穿地窖而然。虏大官有八十余窖,高颎言江南储积,多非地窖,则北方地窖正多。此滑台之围,所以能于造次之间,撤草屋而为窟室也。
《魏书·奚斤传》:父箪,有宠于昭成皇帝。时国有良马,曰?骝,一夜忽失,求之不得。后知南部大人刘库仁所盗,养于窟室。箪闻而驰往取焉。则北方之人,并有为窟室以养马者。又《景穆十二王传》:济阴王小新成之孙弼,入嵩山,以穴为室。此则自然洞穴,不待开凿者。盖当时人民,亦本有穴居者也。
其时民居,又有极简陋者。《魏书·封回传》:除安州刺史。山民愿朴,父子宾旅,同寝一室。回下车,勒令别处。其俗遂改。此必因屋少而然也。
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言:帝从尔朱荣徙据并州,抵扬州邑人庞苍鹰,止团焦中。苍鹰母数见团焦赤气赫然属天。及得志,以其宅为第,号为南宅。虽门巷开广,堂宇崇丽,其本所住团焦,以石垩塗之,留而不毁。至文宣时遂为宫。团焦盖极简陋之室,其营造如何,何以名为团焦,则不可知矣。北人多居毡帐,有极大者。
《颜氏家训·归心篇》云:“昔在江南,不信有千人毡帐,及来河北,不信有二万斛船。”可见毡帐之大,能容千人也。
民居虽甚简陋,贵人所用营建材料,却有极贵者。琉璃之贵,而东昏侯诮武帝兴光楼何不纯用琉璃,则南方室屋,亦有用琉璃者,即兴光楼亦颇用之矣。《晋书·外戚传》言:王恺用赤石脂泥壁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言:明光殿以胡粉涂壁,画古贤烈士。以丹朱色地,谓之丹墀。东昏侯涂壁皆以麝香。王肃之归虏,虏为起宅舍,亦以香涂壁。此等皆妄为奢侈,无益实际者也。
时所营构,有甚高者。魏明元帝起白台,高二十余丈,亦见《本纪》泰常二年。齐文宣营三台,构木高二十七丈。《梁书·处士传》:陶弘景止于句容之句曲山,中山立馆。
永元初,更筑三层楼,弘景处其上,弟子居其中,宾客至其下。《北史·崔辩传》:辩曾孙弘度,膂力绝人。年十七,周大冢宰宇文护引为亲信,累转大都督。时护子中山公训为蒲州刺史,令弘度从焉。尝与训登楼,至上层,去地四五丈,俯临之。训曰:“可畏也。”弘度曰:“此何足畏?”欻掷下至地,无所损。训大奇之。此楼亦必不止一层也。
虏起朔方,本非居国,故昭成欲定都灅源川,筑城郭,起宫室,而平文后尼之,道武再兴,始于平城附近筑城郭,立市里,起宫庙。又营台观苑囿,穿池引渠。所至之处,又多建离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