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钱币下
铜钱缺乏之世,所以代之者,北方多用绢布,南方则兼用谷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》:勒铸丰货钱,人情不乐,乃出公绢市钱;《石季龙载记》:季龙下书,令刑赎之家,得以钱代财帛,无钱听以谷麦;盖所以省帛之用。则北方之用绢布,由来旧矣。
《魏书·辛绍先传》:绍先子穆,初随父在下邳,与彭城陈敬文友善。敬文弟敬武,少为沙门,从师远学,经久不返。敬文病临卒,以杂绫二十匹,托穆与敬武。穆久访不得。经二十余年,始于洛阳见敬武,以物还之,封题如故。世称其廉信。
又《冯元兴传》:齐郡曹昂,有学识。举秀才。永安中为大学博士,兼尚书郎。常徒步上省,以示清贫。忽遇盗,大失绫缣。时人鄙其矫诈。是收藏者皆用绢布也。赵柔卖铧,索绢二十匹,后有商人与之三十匹,而柔不肯背约;寇俊家人卖物,剩得绢五匹,访主还之,是卖买者皆以绢布也。
《赵柔传》又云:柔尝在路,得人所遗金珠一贯,价直数百缣,柔呼主还之,是估价者皆以绢布也。
《鹿悆传》言:悆尝诣徐州,马瘦,附船而至大梁。夜睡,从者上岸,窃禾四束,以饲其马。船行数里,悆觉,问得禾之处。从者以告。悆大忿。即停船上岸,至取禾处,以缣三丈,置禾束下而还。则虽乡僻之地,亦以绢为交易之资矣。
此行旅所以多(上齐下贝)绢布为资,如《杨播传》言:播弟津为岐州刺史,有武功民(上齐下贝)绢三匹,去城十里,为贼所劫也。播弟椿,又尝受命驰驿诣并、肆,(上齐下贝)绢三万匹,募召恒、朔流民,拣充军士,后未行。可见绢布为用之广。
若南方,则《晋书·魏咏之传》言:咏之生而兔缺,闻殷仲堪帐下有名医能疗之,贫无行装,遂(上齐下贝)数斛米西上,以投仲堪。是缘途皆可以谷为用。
此等事,北方记载绝罕见。河北交易,虽云杂用谷帛,盖以谷济帛之穷,免于尺寸分裂而已。握粟出卜,以粟易械器,实为最古之俗,岂南方生计,演进较迟,故古俗之存者较多欤?
孔琳之驳桓玄废钱之议曰:“据今用钱之处,不以为贫,用谷之处,不以为富。”以钱谷对举,可见用谷处之多。南方论议,不甚病布帛之翦截,盖为此也。若北方则此弊殊甚。
《魏书·食货志》云:旧制,民间所织绢布,皆幅广二尺二寸,长四十尺为一匹,六十尺为一端,此由调外又入帛一匹二丈。令任服用。后乃渐至滥恶,不依尺度。高祖延兴三年七月,更立严制,令一准前式,违者罪各有差,有司不检察,与同罪。
《肃宗纪》:熙平二年正月,诏遣大使巡行四方,绢布缯采,长短合式,亦为所奉诏条之一。任城王澄刺定州,禁造布绢不任衣者,此即其熙平初上表所云单丝之缣,疏缕之布,狭幅促度,不中常式者也。
既以为交易之资,势必至此而后已,禁之又何益邪?然当时官司之虐民,所调绢布,务求长广厚重,实较民间之单丝疏缕,狭幅促度者,其弊为尤甚。张普惠表。
《魏书·卢同传》:同于熙平初转尚书左丞。时相州刺史奚康生,征民岁调,皆七八十尺,以邀奉公之誉,部内患之。同于岁禄,官给长绢。同乃举按康生度外征调。书奏,诏科康生之罪,兼褒同奉公之绩。调绢加长,至倍定式,而反获奉公之誉,可为张普惠之言之证。
辛穆转汝阳大守,值水潦民饥,上表请轻租赋,从之,遂敕汝阳一郡,听以小绢为调;北齐苏琼,迁南清河大守,蚕月豫下绵、绢度样于部内;此等循吏,盖不易多觏矣。此亦以绢布代钱之一弊也。
金银为用亦稍广。旧日史家,率言汉世黄金多,后世渐少,由于佛事之消耗,说不足信。黄金之渐少,实由流入民间者之渐多。
《晋》《宋书·礼志》言:汉高后制聘后,黄金二百斤,夫人金五十斤,魏氏聘后、王取妃、公主嫁之礼,用绢百九十匹。晋兴,故事用绢三百匹。穆帝纳何皇后,孝武纳王皇后,纳征皆以绢三百匹。
魏与东晋姑勿论,西晋初之侈靡何所不至,而必舍金而用绢,足见当时黄金实少。苏峻之陷宫城,官有金银五千斤,可谓其细已甚。梁武陵王之多金,为史所艳称,然实不过有金万斤,银五万斤。
较之王莽亡时,省中黄金万斤为一匮者,尚有六十匮,黄门、钩盾、藏府、中尚方,各有数匮;董卓区区,犹有金二三万斤,银八九万斤者;亦微末不足道矣。齐武帝,史称其聚钱上库五亿万,齐库亦出三亿万,金银、布帛,不可称计,此乃约略之辞,未必其藏金之果多也。
而民间:则《南史·侯景传》言其攻台城时,援兵至北岸,百姓扶老携幼,以候王师,才过淮,便竞剥略,征责金银;其后江南大饥,江、扬弥甚,百姓流亡,死者涂地,不出户牖者,莫不衣罗绮,怀金玉,交相枕藉,待命听终;此固非下贫之家,然民间多有金银,则于此可见。
《齐书·萧颖胄传》言:长沙寺僧业富,沃铸黄金为龙,数千两,埋土中,历相传付,称为下方黄铁,莫有见者,及颖胄起兵,乃取充军资;《魏书·释老志》言:世祖之废佛法,恭宗言虽不用然犹缓宣诏书,远近皆豫闻知,得各为计,金银宝物,及诸经论,大得秘藏。僧寺财自何来,宁非民间所布施邪?
《南史·东昏侯纪》,言其潘妃服御,极选珍宝,贵市人间,金银宝物,价皆数倍。都下酒租,皆折输金,又令富室买金。
《魏书·任城王传》亦言:灵大后锐于缮兴,金银之价,为之踊上;可见民间金银交易,已极盛行矣。
前世用金,皆以斤计,此时则多以两计,即可见藉以为用者之多。
晋、南北朝之世,用金以斤计者:晋购石季龙首金五十斤。《元帝纪》建武元年。
祖逖遣参军王愉使于石勒,赠以方物,勒遣董树报聘,以马百匹、金五十斤答之。
王弥与刘曜,阻兵相攻,弥长史张嵩谏止之,弥与曜各赐嵩金百斤。
刘聪欲纳刘殷之女,李弘引王基为子纳王沈女,以见姓同源异,无碍婚姻,聪大悦,赐之黄金六十斤。
佛狸伐入寇,宋购斩其头者赏金银各百斤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。邓琬奉子勋起兵,传檄京师,赐大宗金银五百斤。梁陆杲子罩,为大子中庶子,以母老求去,皇大子简文。赐之黄金五十斤。元略自梁返魏,梁武帝赐之金银百斤。魏豆代田,以战功赐黄金百斤,银百斤。赵郡王干除冀州刺史,高祖密赐黄金十斤。抱睹生死,嶷之父。赐黄金八十斤,以供丧用。齐文襄蒸于冯翊大妃,见幽,司马子如全之,神武赐子如黄金百三十斤。《北史·后妃传》。陈元康进慕容绍宗,遂破侯景,世宗赏金五十斤。时段韶留守晋阳,世宗还,赐之金十斤。
案汉世赏赐,即有虽言金而实与之钱者,《魏书·术艺传》:徐謇以疗高祖,赐钱一万贯。又诏曰:钱府未充,须以杂物,乃以绢二千匹、杂物一百匹、谷二千斛、奴婢十口、马十匹与之。则古来赏赐,原未尝不可以他物充代。大和为铸钱之世,万贯之赐,尚不能具,可见魏铜钱之乏。
又《北史·高昂传》:西魏赏斩昂首者布绢万匹,岁岁稍与之,周亡犹未充,则又不必一时皆给。然则史所言赏赐、购募等,虽云金银若干斤,恐未必皆如数登与之矣。
张茂以黄金三百八十斤、银七百斤献刘曜。吐谷浑辟奚以金银五百斤献苻坚。《晋书》本传。《坚载记》亦记其事,而作碎奚,《宋书》《魏书》亦作碎奚。
乞伏炽磐贡黄金二百斤于魏,请伐赫连昌。沮渠牧犍尚魏武威公主,献黄金五百斤。车伊洛亦以金百斤为献。宋攻杨难当,难当奔上邦,魏假古弼节,督陇右诸军,诏弼悉送难当子弟,杨玄少子文德,以黄金四十斤赂弼,弼乃留之。此等皆以地近西域,与往来,故多金。
阿那瑰启请还国,朝臣意有异同,瑰以金百斤货元叉;周文使杨荐至蠕蠕,赐以黄金十斤,亦以蠕蠕稍徙西北,多与西域往来,故知以金银为用也。苻坚灭张天锡,税百姓金银一万三千斤,以赏军士,则其数虽多,敛之固以锱铢。
《周书·柳庆传》言: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,为一沙弥所窃,其人盖大贾,故持金较多。